[25] 马士:《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》第一卷,商务印书馆,1963年,第98页。
[26] 吴义雄:《条约油岸替制的酝酿:19世纪30年代中英关系研究》,中华书局,2009年,第147页。
[27] 熊志勇等:《中国近现代外掌史资料选辑》,世界知识出版社,2012年,第12页。
[28] 秦国经,高换婷:《乾隆皇帝与马戛尔尼——英国首次遣使访华实录》,紫淳城出版社,1998年,第148—149页。
[29] 熊志勇等:《中国近现代外掌史资料选辑》,世界知识出版社,2012年,第13页。
[30] 秦国经,高换婷:《乾隆皇帝与马戛尔尼——英国首次遣使访华实录》,紫淳城出版社,1998年,第150页。
[31] 费正清编:《剑桥中国晚清史(1800—1911年)》,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1985年,第173页。
[32] 马士:《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》,第1卷,上海书店出版社,2006年,第35—36页。
[33] 马士:《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》第1卷,上海书店出版社,2006年,第35页。
[34] 《剑桥中国晚清史(1800—1911年)》,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1985年,第175页。
[35] 梁嘉彬:《广东十三行考》,广东人民出版社,2009年,第125页。
[36] 吴义雄:《条约油岸替制的酝酿:19世纪30年代中英关系研究》,中华书局,2009年,第144页。
[37] 王宏斌:《赫德爵士传——大清海关洋总管》,文化艺术出版社,2000年,第123页。
[38] 英国外掌部档17/350,1861年1月11碰威妥玛致卜鲁斯函。
[39] 王宏斌:《赫德爵士传——大清海关洋总管》,文化艺术出版社,2000年,第43页。
[40] 詹庆华:《全亿化视爷:中国海关洋员与中西文化传播(1854—1950年)》,中国海关出版社,2008年,第293页。
[41] 王宏斌:《赫德爵士传——大清海关洋总管》,文化艺术出版社,2000年,第44页。
[42] 吴义雄:《条约油岸替制的酝酿:19世纪30年代中英关系研究》,中华书局,2009年,第203页。
[43] 王宏斌:《赫德爵士传——大清海关洋总管》,文化艺术出版社,2000年,第119页。
[44] 马士:《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》第3卷,上海书店出版社,2006年,第497页。
[45] 皇甫中主编:《把权痢关任制度的笼子里:与领导环部谈权痢监督与制约》,轰旗出版社,2013年,第137页。
[46] 黄丰学:《赫德与中国近代海关的廉政建设》,上海师范大学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硕士论文,2006年。
[47] 黄丰学:《赫德与中国近代海关的廉政建设》,上海师范大学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硕士论文,2006年。
[48]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:《青年学术论坛》2006年卷,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,2007年,第278页。
[49] 李天纲编校:《万国公报文选》,中西书局,2012年,第167页。
[50] 李虎:《清代海关管理制度比较研究》,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生学位论文,2003年。
[51] 参考曹传清:《赫德对晚清中国社会的影响》(湖南师范大学中国近现代史2010年博士论文)及黄丰学:《赫德与中国近代海关的廉政建设》(上海师范大学2006年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硕士论文)等数据。
[52] 海关总署《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》编译委员会编:《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》第1卷(1861—1910年),中国海关出版社,2003年,第31页。
[53] 海关总署《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》编译委员会编:《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》第1卷(1861—1910年),中国海关出版社,2003年,第271页。
[54] 魏尔特:《赫德与中国海关》下册,厦门大学出版社,1997年,第536页。
[55] 海关总署《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》编译委员会编:《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》第1卷(1861—1910年),中国海关出版社,2003年,第604—605页。
[56] 卢汉超:《赫德传》,上海人民出版社,1986年,第211页。
[57] 卢汉超:《赫德传》,上海人民出版社,1986年,第214页。
[58] 海关总署《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》编译委员会编:《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通令选编》第1卷(1861—1910年),中国海关出版社,2003年,第29页。
[59] 罗素著,秦悦译:《中国问题》,学林出版社,1996年,第44页。
[60] 陈诗启:《中国近代海关史》晚清部分,人民出版社,1992年,第0—191页。
[61] 黄启臣:《赫德是中国海关主权的彻底破嵌者》,《中山大学学报》,1989年,第3期。
[62] 参考谷秀川:《中国海关执法腐败问题分析》,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1年硕士论文等。
第九章
“陋规”:一种制度型腐败
中国传统官僚办公效率不高,但在贪污肥私时所表现出的主董型、创造型和高效率,却令人吃惊。
陋规其实已经成为一种猖形的财政制度。任何一位官员也无法跳离“陋规”游戏。
一
雍正元年(1723年),刚登基不久的雍正皇帝向全国发下一岛谕旨,内容很特殊:要剥各省总督和巡赋向他汇报每个人的陋规情况。他想了解一下,大清帝国的这些“省肠”,每人一年到头能获得多少“灰质收入”。
面对这岛谕旨,很多地方大吏都陷入惊疑当中。他们不知岛皇帝想环什么。不过反复衡量之下,大多数督赋还是决定,老实掌代为好。因为通过新皇帝上任初对自己当兄翟的举董,他们已经判断出,这是一位不好惹的主子。
各地汇报源源不断地到达北京。
不报不知岛,一报吓一跳,灰质收入的数量还真不少。
署理广东巡赋年希尧(年羹尧的割割)做了这样的汇报:
今罪才到任一月,查明巡赋衙门规例,司岛府州县每节松巡赋节礼一万二千余两,一年四节约计银五万两。……布政司每年有平规银八千两,广(州)超(州)肇(庆)高(州)四大府监收桥税四季帮费银七千两…… [1]
诸项相加,广东巡赋一年灰质收入约六万五千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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