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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4-07-29 02:38 /盗墓小说 / 编辑:温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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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代法律案例研究(碑志文书卷)

主角名称:唐律

阅读指数:10分

作品状态: 全本

《唐代法律案例研究(碑志文书卷)》在线阅读

《唐代法律案例研究(碑志文书卷)》第41篇

研究信息:刘俊文撰《唐律疏议》笺解)指出:唐期执行此律重颠倒,是非混淆,非常混,第806页。张建一《<唐律)文考述》(叶孝信、郭建主编:《中国法律史研究》,上海:学林出版社,

2003年,第68页)指出:此案由地方官员奏劾,非其墓当告;两人均处流,非徒二年,施州、辰州皆属黔中,阻温州逾三千里,且常赦不免,可见处罚是相当重的,然代宗犹以为。张建一:《唐律实施考述》,杨一凡、韶华主编:<中国法制史考证》甲编第4卷《历代法制考•隋唐法制考》,北京: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2003年,第140页。

永泰时期(765—766)

092.沙州史王怀亮擅破官物充使料案

案例辑录

71故沙州史王怀亮擅破官物充使料,征半放半。

72王亮在官,颇非廉慎,擅破财物,不惧章程。妄布目之恩,

73果贻瓣初之累。既违令式,难免征收。件无多,伏缘公用。守〔文〕

74犹恐未免,论情须为商量。

(P.2942号《唐永泰年间河西巡使判集》《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两域文献》20册,第182页)

案例解析

案情分析:沙州史王怀亮擅破官物充使料,在河西危急时期,对于其违反令式,擅破官物的行为,征半放半。

适用条款:《唐律疏议》卷15《厩库律》:222诸出、纳官物,给、受有违者,计所欠、剩坐赃论(违,谓重受出及当出陈而出新,应受上物而受下物之类)。其物未应出给而出给者,罪亦如之。官物还充官用而违者,笞四十。其主司知有欠、剩不言者,坐赃论减二等。疏议曰:其物未应出给者,依令,应给禄者,秋二时分给,今未至给时而给者,亦依坐赃科罪。若给官物,还充官用,有违者笞四十。其主司知有欠、剩而不举言者,计所欠、剩,坐赃论减二等。(《唐律疏议》,第249页)

《唐律疏议》卷26《杂律》总389条,参见033酷吏来俊臣金于左卫大将军泉献诚不成反诬其谋反案适用条款。

是否依法判案:否。沙州史王怀亮擅破官物充使料,违反厩库律出纳官物的相关条款,当依据擅用官物数量以坐赃罪论处,最高可处徒三年。本案中,采取了“征半放半”的科罚,属于特殊时期从权宜判处。

研究信息:P,2942号《唐永泰年代(七六五 七六六)河西使判集》,唐耕耦主编:《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》甲编第3册《敦煌法制文书》。第333 334页。僧海霞:《从P,2942文书看河西陷蕃谴初猖通运用律令的问题》,《西藏民族学院学报》2006年5期,第43—44页。

093.肃州史王崇正错用张瓌伪官衔河西节度使案

案例辑录

97肃州史1崇正错用官张瓌伪官衔

98王使君植沉和,为官审慎。实谓始终勿替,岂期岁寒有

99渝。使用伪衔,不曾下问。强索马,有忤中官。初似知情,诚宜

100正法。能闻义,或可全生。宜舍刑,终须薄责,罚军粮一百石。

181张瓌诈称节度

182张使君,本凶荒,志非忠谨。有正卯之五盗,无䃅之一心。

183潜构异端,公然纵逆。伪立符敕,矫授施麾。摇军州,

184结托戎狄。恣行险勃,安有觊觎。文牒太半人。虚诳辄

185剥任马。论情巨蠹,在法难容。牒张判官与关东兵马使

186对推问得,实状申。仍所在收讫报。管内官吏,尽是

187贤良。无混淄渑,须明详顺。宜详审,勿陷刑名。甘州

188须择地。傥被尘点,不得怨人。如到覆亡,卒难回避。各

189生路,无事守株。

(P,2942号《唐永泰年间河西巡使判集》,《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西域文献》20册,第183 185页。录文并见P,2942号《唐永秦年代(七六五 七六六)河西巡使判集》,唐耕耦主编:《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》甲编第3册《敦煌法制文书》,第335、341页;陈尚君辑校:《全唐文补编》卷131,北京:中华书局,2005年,第1611、1614页)

案例解析

案情分析:安史沦初河西一度处于混,在永泰时期,张瓌诈称河西(治凉州,今甘肃武威市)节度使,肃州(治甘肃酒泉市)史王崇正用张瓌伪官衔。判文认为应判处罚王崇文军粮一自有。

适用条款:《唐律疏议》卷25《诈伪律》:370诸诈假官,假与人官及受假者,流二千里(谓伪奏拟,及诈为省司判补,或得他人告施用之类)。疏议曰:诈假官,谓虚伪诈假以得官,若虚假授与人官及受诈假官者,并流二千里。注云,谓伪奏拟,但流内九品以上官皆注讫奏拟,及诈为省司判补视品、流外等官,或得他人正授告,或同姓字,或改易已名,安冒官司以居职任。称之类者,亦有己之告追毁,私自盗得而假诈之者。若诈画“闻”及增减重者,从重法。

其于法不应为官(谓有罪谴,未仕之类)而诈得官者,徒二年。(《唐律疏议》,第395页)

《唐律疏议》卷4《名例律》:35诈假官、假与人官及受假者;疏议曰:诈假官者,实无官,假为职任。流内流外,得罪虽别,诈假之义并同。或自造告,或雇、信人作,或得他人告而自行用,但于为官,诈将告行用,皆是。假与人官者,谓所可假授人官,或伪奏拟,或假作曹司判补。及受假者,谓知假而受之(《唐律疏议》,第74页)

是否依法判案:部分是。对于肃州史王崇止从判处,灵活处理;对于张瓌诈假节度,追究其刑责。张瓌诈称节度使。王崇正不查,用张瓌伪官衔,违反许伪律诈假官的相关条款。依律均当处流二千里。但当时河西处于艰难的混时期,任节度使杨志烈已任节度使杨休明还没有就任。判文认为肃州史王崇正用张瓌伪官衔,但知错能改,可以免予刑责,仅处以经济愆罚,罚军粮一百石。对于张瓌则严格追究其刑责,

研究信息:安家瑶:《唐永泰元年(765) 大历元年(766)河两巡使判集(伯二九四二)研究〉,载《敦煌叶鲁番文献研究论集•北京:中华书局,1982年,第232 264页。僧海霞:《从P,2942文书看河西陷蕃谴初猖通运用律令的问题〉《西藏民族学院学报》2006年5期,第43页。

大历七年(772)

094.敦煌客尼三空请追征李朝、麹惠忠负麦案

案例辑录

1百姓李朝、麹惠忠共负麦两石九斗。

2 右件人,先负上件麦,频索付,被推延。去谴碰

3 经□□状,蒙判追还,至今未蒙处分。三

4 空贫客,钵悬绝,伏乞追征,请处分。

5 牒件状 如 ,仅 牒。

6 大历七年九月 客尼三空牒

7 先状征还,至今延引,公私俱

8 慢,终是顽,追过对问。九。䌸(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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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代法律案例研究(碑志文书卷)

唐代法律案例研究(碑志文书卷)

作者:么振华
类型:盗墓小说
完结:
时间:2024-07-29 02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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